监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公章管理制度提要:项目公章只用于本工程项目有关资料、文件、报表等,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项目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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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是一个单位的象征和代表形式,一经盖出可产生法律责任,为加强本项目公章管理,规范盖章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1总监办公章由总监或其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并使用。
2办公室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台帐,公章的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和登记制度。
3项目公章只用于本工程项目有关资料、文件、报表等,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项目公章,违反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负责。
4总监办财物专用章、总监个人印章由总监保管并把握使用。财物专用章、项目总监个人印章只有在监理费转帐、汇款时使用,不得在空白书面上及借条、收据等其他书面上加盖财物专用章,一经发现,由公司处理并承担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除正常的财务需要用财务专用章和个人印章外,其他事项需要使用时必须经过公司财物负责人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严格登记手续。
5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6公章使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公章保管人的相应责任。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7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8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9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项目领导报告,并备案。
10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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