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驻地监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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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驻地监理考核办法提要: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指挥部将给予"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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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核方法
1、指挥部负责组织对驻地监理单位的考核工作。
2、考核采用日常检查的方法进行,并结合指挥部日常检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结果,实行月度考核和半年考核。每半年组织一次由有关部门及单位参加的监理工作综合考核和考核评价。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人员履约、质量控制、安全及三保持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综合管理、考核评价等内容。
三、考核标准
考核标准见附表。
四、奖励及处罚
1、月度考核结果纳入半年考核。
2、检查考核结果奖惩参照指挥部《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3、检查考核满分100分,考核评选具体评分标准见附表。对监理单位的考核结果等级划分为优秀(91~100)、良好(81~90)、合格(70~80)、不合格(<70)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为优秀的监理单位,指挥部授予月度考核流动红旗。
4、对于考核为不合格的,指挥部将给予"黄牌"警告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且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部门。
5、年度内两次半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指挥部将出示"红牌",并依据监理合同及其它有关规定,要求调整主要管理人员,直至终止监理合同。
6、指挥部每半年组织开展安全、质量评先活动,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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