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项目部安全管理监理核查要点提要:工伤事故处理核查要点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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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1、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打桩、基坑支护与土方开挖、支拆模板、脚手架、临时施工用电、塔吊、卸料平台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以要简单明了。
3、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施工方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检查次数公司每月不少于一次,项目每半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星期不少于一次。
2、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3、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必须如期完成,并上报公司和有关部门。
(六)安全教育核查要点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学时)、项目部(15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40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学时,可由企业注册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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