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监理 阅读:9680次
工程设计变更处理制度提要:较大规模的设计更改应由设计或业主提出,经监理组织有关单位协商,确认分级管理权限,限额以上或重大使用功能修改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更 多内容源自 通告工程设计变更处理制度:
1、设计变更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处理。
2、设计变更提出可以是设计、承建商、监理或者业主等。
3、设计变更按提出更改问题内容分级管理。
4、设计变更必须由设计单位作出施工修改图或设计变更通知单,才能实施工程施工。
5、较大规模的设计更改应由设计或业主提出,经监理组织有关单位协商,确认分级管理权限,限额以上或重大使用功能修改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6、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将更改的图纸或通知送交业主,再由业主转发监理、承建商、质量监督等单位。
7、设计变更效力等同原设计图纸,应按图纸性质分类归档。
8、设计变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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