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作业指导书
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作业指导书提要: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
文章来源自 房地产 www.jianzhu518.com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本作业是为了真实完整地保存工程建设过程和竣工的档案资料,以备社会,本企业和物业管理单位举证,查阅使用。
2.作业依据
《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规定》及有关法规。
3.主管岗位总经济师:审查前期综合性部分的竣工档案。
总工程师:审查其余所有竣工档案。
项目经理:督促检查主办岗位的编制和报送工作。并对其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主办岗位项目资料员:负责具体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协办岗位土建、设备工程师:协助资料催收。
4.紧前工作条件
建设工程已完成或达到可以编制工程竣工档案的程度。
5.作业描述
5.1工程竣工档案的编制
5.1.1建设单位在进行招投标或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要对竣工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和违约责任等提出明确要求。
5.1.2每个建设工程项目至少应当编制三套竣工档案,一套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一套报送城建档案馆,一套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5.1.3总投资在人民币5000万(含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的工程项目要编制工程照片档案;总投资在人民币一亿元(含一亿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除编制工程照片档案外,还要编制专业级的专题录象档案。
5.1.4如果需要,还应编制工程的电子(数字)档案。
5.1.5本主办岗位应该有能力自行整理编制和装订竣工档案,但主管岗位可视具体实际情况决定聘请专业人员参与或指导,甚至委托档案馆推荐的专业单位或专业人员整理编制。
5.1.6必须严格按《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验收和报送规定》中相关说明和范例整理编制和装订,以便一次通过验收。
5.1.7必须保证竣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常常是遗缺的文件正是今后查考的关键资料,而不真实的资料更是后患无穷。对于实在无法收集到的文件宁可注写说明,不能以虚假资料冒充。
5.2工程竣工档案的验收和报送
5.2.1列入本市或区(县)城建档案馆(室)接受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相应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
5.2.2建设单位在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并取得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上海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后,方可向市或区(县)规划行政部门申请规划验收。
5.2.3经市或区(县)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检查、验收合格的竣工档案,可同时报送相关的微缩胶片或光盘。
5.3工程竣工档案归档的内容(○:为建设单位自行保管;☆:为报送城建档案馆;△:送物业公司)。
5.3.1前期文件部分
5.3.1.1领导讲话,重要会议记录、纪要、考察、调查报告、专家建议文件 ○
5.3.1.2有关请示、批复、批准等文件○
5.3.1.3合同、协议、招标、投标等文件○
5.3.1.4动拆迁文件(含私房产权证)○
5.3.1.5建设工程项目涉外文件○
5.3.1.6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5.3.1.7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报告及批复○☆
5.3.1.8设计(计划)任务书及批复○☆
5.3.1.9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及批复(附图)○☆
5.3.1.10国家土地使用证及地形图(附原房屋权属证明及拆房证明文件)○☆
5.3.1.11国家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等文件,以及前期批租文件○☆
5.3.1.1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地形图○☆
5.3.1.1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核准的建筑工程位置地形图及总平面图○☆
5.3.1.14城建档案、环保、卫生、消防、人防等的审核文件○☆
5.3.2设计技术文件部分
5.3.2.1工程水文、地质勘探报告及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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