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交底
工程项目监理交底提要:施工方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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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本工程参建各方协调一致,实现既定的控制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监理工作的主要程序、方法和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程承包人进场施工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2、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3、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4、拟委托的实验室资质证书(复印件);
5、工程量报价清单或工程造价预算书(根据施工合同要求);
6、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等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
7、承包人工程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8、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如电工、起重工、电焊工等;
9、自审手续齐全完备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包括冬、雨季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以及施工总进度计划和总材料计划;
10、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1、有分包单位的,提供分包单位的资质和业绩。
二、工程质量控制
1、原则
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验收规范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为依据,严格控制工程质量,确保质量目标。
2)对施工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4)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予签认,下一道工序不得施工。
2、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验收程序
1) 凡使用在本工程上的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必须申报由施工、监理、建设三方共同参加的进场质量验收。
2) 所有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运至施工现场时,施工方应在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单》(A9表)申报材料进场验收。报验表中应注明材料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数量,并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如合格证、检测报告、质量证明书等。经三方验收合格,监理方签认后方可投入使用。对质量保证资料不齐全者建设、监理方将不予验收。
3)按规定须抽样送检的材料,施工方取样员应在监理方见证下按有关规定抽取样品送实验室检验,取得合格结论后方可用于工程。
4)经验收不合格的材料将予以退场。对未报验或将不合格品投入使用的,将予以返工处理,工程量不予计量,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1)施工方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报《___报验申请表》(A4表)报监理方验收。申请表须附有与报验内容相应的资料,如隐蔽验收、分部分项评定、试验或复试报告等及其他质量保证资料。
2)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验表后进行验收。对报验附件不全的将不予验收。对确有原因资料不全的,在验收后施工方应尽快将质保资料补齐,监理方可签认。
3)对于在检查和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监理方将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B1表)书面通知施工方整改。施工方整改完毕24小时内将整改情况填写《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A6表)书面申请复验。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无书面整改报告者监理将不予复验。
4)对未报验或报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监理方将向施工方下达《停工令》并勒令整改。阶段工程款结算时,对不合格分项工程其工程量将予以扣除。
4、对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如砼搅拌机、震捣器、塔吊、人货梯、钢筋对焊机等施工方应提供其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工程进度控制
1、总施工进度计划
承包单位应根据合同工期目标在正式开工之前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项目监理部(总进度计划也可包含在施工组织设计内)。经监理方和建设方审批合格后实施。
2、月度、每周施工计划
承包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总进度计划编制月、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时间为月度施工计划为每月25日报下月的施工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为每周五报下周施工计划。一式三份(一份报建设单位,一份报监理部,施工方留存一份)。
3、编制及实施要求
施工总进度计划宜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的形式,标明关键线路,并有相应的文字说明。
月、周计划的编制宜采用文字说明加图表的形式。主要内容应包括上月(周)计划完成情况对比分析、下月(周)计划、需协调解决的问题。在计划中应详细说明与施工进度计划相适应的劳力、工时及施工机械。
承包单位应根据审批后的进度计划组织实施。当实际进度严重偏离计划目标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调整措施,以周计划确保月计划,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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