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12-01 19:55:0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监理 阅读:9741次
地基与基础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提要: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为使不破坏基底土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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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开挖前在施工区域内设置临时或永久排水沟,修筑施工场地内机械运行的道路,主要干线宜结合永久性道路修建,道路的坡度,转弯应符合安全要求,路基可铺砌200mm左右厚块石或砾石,作简易泥结碎石路面。
2、采用机械开挖基坑(槽)和管沟时,为使不破坏基底土的结构,应在基底标高以上预留一层用人工清理。
3、地基开挖后不应长期曝露,应及时组织基槽验收,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混凝土应一次连续浇灌完成,不宜留施工缝,必须留设时,需经设计单位同意并应按施工缝要求进行处理,并有止水措施。
5、基础表面应覆盖和洒水养护,并防止浸泡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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