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纪律守则范本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纪律守则范本提要:全体监理人员应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
更多精品来自 行政工程项目监理人员纪律守则范本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履行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全体监理人员以高度的事业心和强烈的责任感对业主和监理公司负责,不滥用职权,要求按合同、按规范、按程序办事,做到全方位、全过程、全天侯监理,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府颁布的法规、法令以及业主和总监制定的规章制度,严禁违法乱纪行为的的发生。
(2)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政策、技术和监理工作水平,熟悉合同文件和有关规程,尽量避免差错和失误,对因工作失职而造成损害者,要追究责任,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
(3)全体监理人员应遵纪守法。不得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不得参加有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的活动,不得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或介绍分包单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不得受贿,损公肥私,不得接受红包。坚决反对监理工程师以个人名义,利用监理工作方便为个人承担业务。
(4)要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行标准。要公正维护和协调业主与被监理单位的权益和争议。监理人员与业主和施工单位要保持良好的关系,三者之间以合同为准则,互相约束,协调工作,各负其责。
(5)不得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6)未经批准,不准自行离岗,不得消极怠工,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离开工作岗位,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不负责任、无法履行监理职责的人员将受到处罚或作下岗处理。
(7)坚持科学态度,尊重客观事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不合格的工程不得签认,不得隐瞒工程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的任何指令和要求均应是书面的,口头通知必须按合同要求作出书面补充。
(8)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在对工程质量的判断发生分歧时,应以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以及检测、试验资料为依据。不能感情用事或凭个人经验和看法作出决定。
(9)当监理人员发现不能处理问题时应向上级领导或监理机构汇报,请求批复。
(10)坚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11)监理人员要严把"三关"(开工关、施工关、中间验收关),按合同严格履行三控制(工程质量、合同工期、进度投资),尤其要严把质量关,严禁弄虚作假,克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的现象。各级监理工程师更要对重点项目、重点工序、重点环节严格监理。
更多精品来自 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