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监理对工程重大变更的预防措施
谈监理对工程重大变更的预防措施提要: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主要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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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工程是一项线长、面广的工作项目,它不仅受到地质、水文、气候以及其它自然因素的影响,还受到业主、监理和承包人的诸多因素,及政治、宗教、民俗等社会环境的影响。在这样复杂的自然和社会因素影响下,公路工程本身就是一项不断修建、不断变更直到最后建成一项工程与自然、社会相协调的建筑。而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地质复杂、沿线居民要求(如增加通道和天桥)、材料设备的改变等原因,造成工程施工中要不断设计、不断改进,不断完善,这种改进和完善就是变更,因为变更发生了投资的变化,当这种投资的变化累计到达一定程度时又引发了索赔或价格调整,使投资变化更快。
因此,工程变更是监理合同管理和费用控制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根据本项目特点,结合我公司多年从事高速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的经验,拟定以下重大工程变更的控制措施。
㈠工程变更的定义
工程变更是指工程在原有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基础上的任何变化(不含清单数量自然增减)。主要内容包括:
(1)合同中所列出的工程项目中任何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
(2)取消合同中任何部分的工程细目的工作;
(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性质、数量及种类;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线形、位置和尺寸;
(5)为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
(6)改变本工程的任何部分的任何规定的施工时间等。
根据《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变更设计规模和变更增减金额划分以下三个等级(业主有特殊规定时,招待业主规定确定的变更等级):
1、一般变更设计:10万元以下
2、重要变更设计:10万元至100万元
3、重大变更设计:超过100万元
㈡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的影响
1、工程变更对质量控制不利
工程变更会使得质量控制难度加大,并可能导致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例如当原设计中无桥梁工程项目,招标时对投标人桥梁工程的施工业绩和施工能力未作要求和审查,而变更增加桥梁工程后,就有可能因承包人技术薄弱、经验不足而造成质量低下、进度缓慢、甚至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2、工程变更对投资控制不利
工程变更,特别是重大工程变更必然造成承包人要重新调换已进场的职员和施工机器配置,以致要为此添置新的施工机器配置,承包商的施工队伍调遣费、施工机器使用费为此增长,产生了索赔条件,可能会引发大量施工索赔,使投资失控。
发生重大变更时,在工程量清单中往往没有相应的计价项目和计价依据,变更工程的单价被迫要重新定价,原有的招标文件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增大工程结算和投资控制的难度。
3、工程变更对进度控制不利
工程变更意向的审核批准、变更方案的确定都是需要时间,这往往造成相应部位的工程停工,浪费了施工时间。
工程变更方案一旦确定,有时已完工项目需要返工或拆除,增加了成本,学浪费了工期。
重大工程变更往往造成工程量的增加,就容易引发工程延期和索赔。
4、工程变更对监理工作不利
工程变更还会增加监理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打乱了监理工作计划,不利于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此外,为了适应竞争激烈的建设市场,承包人通常在投标或谈判时让步,而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工程量的变化、索赔获取补偿,而监理因此造成的服务期延长和费用增加却很难得到补偿。
㈢工程变更的预防控制措施
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是必要的,由于种种原因也几乎是无法避免的,但是,工程变更的影响是广泛和严重的,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地采取措施以减少工程变更,并努力将工程变更对项目建设的影响降低至最小。
1、认真做好施工准备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设计中的错误和矛盾是难免的,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影响随时间不同而变化,时间越早,影响越小,反之越大,因此,工程变更要力求在施工阶段的前期完成,以减少变更影响,为此,我们应做到:
一是在认真学习和理解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图纸会审和交底工作,发现和解决设计中的错误和矛盾,并提出优化建议。
二是搞好施工现场调查,如:地质情况调查(如特殊路基的处理范围和深度)、地下管线及文物调查、设计与现场地形是否吻合(如涵洞位置是否位于地形的汇水处)、设计是否满足需要(如通道的数量及位置是否满足和方便居民通行)、水准点复测和路基横断面测量等,对存在的问题在设计交底时一并提出,力求在施工阶段的前期进行变更,避免施工中再发生设计变更对工期的影响,还可避免承包人因此而提出索赔。
2、成立项目专家组进行变更意向和变更方案的评估
现在大部分项目工程变更意向和变更方案的评估模式是:哪个合同段发生了变更,只有业主、设计代表、总监办、那个合同段的施工和监理单位来进行变更意向和变更方案的评估,这就存在几个问题:一是没有充分利用全线各参建单位技术专家的智慧和经验,这样得出的变更方案可能不尽完美;二是参加的人员少,且参加人员与施工单位都有工作关系,有人就不愿据理力争、坚持自己的观点,而去附和施工单位的观点,事实上就是损害了业主利益,维护了施工单位的利益。
对此,进场后,我们将建议业主组织全线各参建单位的高级工程师组成项目专家组,负责对重点工程施工工艺、新材料和新技术的施工工艺、重大变更方案等进行评审,这样就可以做到客观、公正、集思广益,得出的方案就少些缺陷,真正有利于工程,还可以防止承包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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