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监理)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
现场(监理)协调会及会议纪要签发制度提要:监理例会召开前一天,应由总监召集有关监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全面了解情况,提出会议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初步统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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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场协调会包括监理例会和专项会议。监理例会应定期召开;专项会议是为解决某些专题性问题(如事故处理、加工定货划项会、业主直接分包项目与总承包单位之间的划项会、专业性较强的分包单位进场协调会等)而召开的。
现场协调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其委托的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2 监理例会由总监主持,业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代表、有关监理人员参加,必要时,还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参加。
3 监理例会召开前一天,应由总监召集有关监理人员和业主代表全面了解情况,提出会议中需解决的问题,并初步统一意见,以便在会上口径一致,节约时间。
4 监理例会的主要议题是:
4.1.施工单位分别汇报上次会议纪要执行情况、工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步施工安排;
4.2.研究并决定解决问题的方法;
4.3.总监总结通报前段三大控制情况,协调、布署下步工作,提出工作要求。
5 专业性监理会议由总监或总监委托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专业性监理会议分为临时性会议(如专业划项会、事故处理会、技术会商会等)和经常性会议(如施工进度协调会、质量例会等),其参加人员临时性会议可临时召集。经常性的专业例会应形成制度,由单位固定有关人员参加。会前,主持人应作好充分准备,作到议题明确,有的放矢,节约时间,提高效率。
6 建立良好的会风,与会者不得迟到、早退,会议中间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闲扯与会议无关的事项。
7 会议由监理单位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并有专用的会议记录本。
会议记录应注明日期、参加人、支持人、主要议题及主要发言。
记录应准确、干净,不得随意涂写。
8 会议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经与会各方认可,分送与会各方和有关单位。会议记要应写明:
8.1会议时间及地点;
8.2主持人、与会者姓名、职务及他们代表的单位;
8.3议决事项及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8.4 议决事项由何人在何时执行,任何配合及检查。
9 会议纪要应由总监(或与业主代表共同)签发,一般应在会议第二天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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