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道安装作业指导书
一、给水工程
1.1 室内给水系统一般由引入管、干管、立管、支管和用水设备组成,另外配备了给水附件,如阀门、止回阀。还有各种设备,如水池、水箱、水泵、气压装置以及消防栓、特殊消防设备,具体以施工图为准。
1.2 室内给水管的安装顺序为:引入管→室内干管→立管→支管→引入管窝工穿越基基础或模板时,应留预留洞孔,引入管敷设应坡向室外给水管道.以便检修时排水.
1.3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外壁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1m.室内给水管道平行铺设或交叉铺设时,管外壁的最小距离应分别为0.5m和0.15m,交叉铺设时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如必须铺在下面时应加上套管,其长度不应小于排水管管径的3倍.
1.4 立管安装。立管一般在一层出地面后50cm以上装设阀门以便维修,立管通过楼板时应高出地面1-2cm的套管。立管的接口不能置于楼板之内,否则接口漏水时维修困难。
1.5 支管安装:支管应有不小于0.002的坡度坡向立管,以便维修时放出存水,支管明装沿墙敷设时,管外距离墙面有20-35mm的距离。
1.6 给水管道不允许铺设在排水沟、雨水沟、烟道内。
1.7 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焊接,被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及管螺纹露出部份,应做防腐措施。
1.8 给水管道不宜穿过伸缩缝、沉降缝,如必须穿过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1.9 明装水表,外表壳距墙面不得大于30mm,水平支管中心有水表时距墙不大于80mm,无水表时,中心距墙面不大于60mm,水表前后直线大于300mm时,其超出管段应火煨弯沿墙敷设。
1.10 当冷热水管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上面,垂直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藏水管面向的左侧。
1.1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应符合设计要求,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规范要求。
1.12 室内消火栓,栓口应朝外,阀门中心距地面为1.2m,允许偏差20mm,阀门距箱侧面为140mm,距箱后面表面为100mm,允许偏差5mm.
1.13水箱应按设计要求预埋溢水管,出水管和泄水管,当设计无要求时,溢水管规格为Φ50mm,中心距水箱壁顶为150mm,进水管规格为Φ40mm,中心距水箱底2000mm,出水管规格为Φ40mm,中心距水箱100mm,泄水管规格为Φ50mm,在箱底侧中心距外壁370mm,其中,进水管和出水管露出室内部份,应按当地要求进行保温。
二、室内排水管道安装
2.1 穿插管道的接口,应以麻丝填空,用水泥或石棉水泥打口(捻口)不得用一般水泥砂浆封口。
2.2 排水管的横管,横管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45°三通或45°四通和90°斜三通或90°斜四通,立管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宜采用两个45°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4倍管径的30°的弯头。
2.3 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立管上应每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低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管,则在该乙字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其高度由地面至检查口中心一般为1m,允许偏差±20mm,并应高于该卫生器具上边缘15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设检修门。
(2)在连接两个及两个以上大便器或3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吊敷设可将清扫口设在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小于20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3)在转角小于130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
2.4 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
2.5 安装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伸缩节间距不大于4m设置,关于伸缩节安装的具体规定,可参见建筑工程部标准《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稀管道施工及验收规程(CJJ30-89)》.
2.6 塑料排水横管固定件的间距,当管径为50mm时,不得大于0.6m管径为75mm时,不得大于0.8m,管径为100mm时,不得大于1.0m。
2.7 通风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高出屋面不得小于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面积厚度。
2.8 通向室外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通时,应用45°三通或45°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清扫口。
2.9 卫生器具的安装宜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固定,如用木螺丝固定,预埋木砖须作防腐处理,并应凹进净墙面10mm。
2.10 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小便槽冲洗后,应采用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冲洗孔应斜向下安装,同墙面成45°角。
地漏应安装在地面的最低处,其篦子顶面应低于设置处地面5mm.
三、质量保证资料
3.1 应提供下列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
管材及型钢的出厂合格证。
各种阀类合格证。
离心式水泵和汽泵出厂合格证。
零配件合格证。
3.2 "室内给水工程的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规定,阀门安装的严密性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提供记录。
3.3 "室内给水工程的管道安装分项工程"和"室外给水分项工程"规定,给排水管道安装竣工后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吹洗,并提供记录.
3.4 "室内排水工程中的管道安装分项工程"规定,隐蔽的排水和雨水管道的试验结果,排水系统竣工后的通水试验结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
3.5 所有隐埋于地下的工程都应做隐蔽工程验收.
3.6 室内给水工程规定:隐蔽管道和给水消防系统的水压试验结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