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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361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提要: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程序:与业主或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取得进场证明→向总包单位申报并提供有关资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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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分包单位施工的交接及验收办法

  1、分包单位进场施工程序:

  与业主或总包单位签订合同、取得进场证明→向总包单位申报并提供有关资质资料→进场施工准备(包括材料设备报验,人员安全教育,暂设搭设等)→经同意后进场施工→接受总包单位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检查并按限期整改→每一工序完工自检并合格后向总包单位报检→经检查合格后进入下道工序或与其他分包队伍进行工序交接→施工完成后经批准退场→保修期间组织维修。

  2、分包单位的施工要在现场实行挂牌制,注明管理者、操作者、质量负责人及施工日期并做好相应的图文记录,并作为施工方案的一部分上报总包单位,在分包工程交付时将按此记录检查及确定责任承担者;由于不按规范、规程施工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将追究相应人员的责任。

  3、分包单位之间的工序交接工作,由总包单位组织,每次工序交接都必须形成书面记录,并由交接双方及组织者签字同意交接。

  4、工序交接的检查内容包括:上道工序的施工质量按相关规范是否合格、施工后现场是否工完场清、是否对其他工序有破坏、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改变等。

  5、对不合格分包工程必须进行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决不能进入下道工序,如果不合格分包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要追究工序交接组织者的责任。分包单位在发现不合格后,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对其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有预防的措施并要有文字记录上报总包单位。

  分包工程全部完成后,由项目副经理组织,技术负责人及专职质量检查员,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后,报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等级核定。

  6、总包单位将每月组织一次工程质量大检查(包括内、外业),总包单位质量人员随时现场抽查,对不合格工程限期整改。

  7、如果同一问题或同一部位质量问题发生三次以上还未得到控制,总包单位将对该分包单位向业主申请进行清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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