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分包计划管理措施
项目工程分包计划管理措施提要: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生产负责人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临时外出须通知其他相关成员,并做出相应安排;应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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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专业分包商、其他承包商,必须建立与总承包商计划系统相适应的计划系统,设立明确的计划管理机构,设置专职计划员,计划员需具备一定现场生产施工经验和安排细化工序的经验,了解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技术文件,能对施工进度计划动向提前做出预测。
2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必须建立完善的例会制度,例会应以检查和确认为主;例会的结果要形成会议纪要或填写周报。这些文件应该保存,并可能作为下次会议的前提和依据。
2.1 各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每周召开至少一次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例会;
2.2 当本专业施工进度影响到总进度计划时应即刻召开有关本专业进度问题的专题会议。
3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需建立畅通良好的计划沟通渠道
3.1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生产负责人工作时间必须在岗,如临时外出须通知其他相关成员,并做出相应安排;应随时保持通畅的联系;
3.2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要具备相互通告计划管理体系,建建立中心工程计划管理体系成员的联系总表;
3.3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相互之间,需建立纵向、横向联系。各级生产负责人、计划员之间,应及时进行指导、反馈、预警、建议等工作交流;
3.4 专业分包、其他承包商--阶段性工期计划或分部工程计划
4.1 阶段性工期计划的制订是为了保证总计划的有效落实,故而有针对性地对某一专业承包商的生产任务做出安排;
4.2 阶段性工期计划的制订,原则上必须符合总控制进度计划的工期要求,如出现不一致情况,需经业主、监理认可,或修改后再报;
4.4 各专业承包商在正式施工前必须上报该承包商的生产计划,并上报业主、监理审核;
4.5 业主、监理在必要时将下发阶段性工期计划,相关承包商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4.6 阶段性工期计划的贯彻力度,主要取决于专业承包商自身的管理水平,各专业承包商应对阶段性工期计划的执行情况引起足够重视,加强落实、检查的管理力度,出现异常进度动向时,应以检查和确认为主,在确认了当前状态后,再讨论该如何调整工作或计划,必须拿出有效的解决措施,并一定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方案上,务必保证阶段工期或分部工程的进度目标圆满实现,为总进度目标在全局的实现奠定基础。
4.7 业主、监理、总承包商应及时或随时检查、监督各专业承包商对阶段性工期计划的落实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对各专业承包商的工作给以及时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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