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化物流中心的建设与规划
改革开放以后经济运行发生了重大变化,由原来以紧运行、卖方市场为基本特征的供给短缺经济型态转变为以供过于求、买方市场为基本特征的需求不足经济型态。据国家商业信息中心和国家经贸委贸易局等若干机构的调查结果以及专家的分析表明:买方市场的出现,是由“短缺经济”向“供需动态均衡经济转型”的标志。正如科尔内指出的,消灭了经济方的一个或另一个短缺,这就是改革成功相当可靠的信号,“如果短缺依然存在,这就表明改革还没有深入经济肌体的内部”。(参考《www.jianzhu518.com》)
可以预见,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不仅会面临市场过剩,而且还会逐步出现生产能力过剩和经济要素的过剩,中国经济发展的主要障碍也将由生产领域转移到流通领域与消费领域。大力发展和建设物流中心对促进经济增长,实现流通产业现代化转变有重要意义。对物流中心研究的一项重要课题是区域性物流中心的组织和建设。
一、建设以城市为中心的现优化物流中心
构建以城市为中心的物流中心是适应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的要求。一般来说,城市是商品集散和加工的中心,而且物流设施和基础建设齐全,流通人力资本高,消费集中而且需求量大,交通与信息发达,城市与周围地区存在不对称性,在这种非对称结构中城市扮演着“中心地”或“增长极”的作用,以其为核心枢纽将其他地域“极化”成一个商品流通整体,所以在此意义上讲,城市化物流中心所辐射的经济区域属于法国经济学家布德维尔(Boudeville)提出的“极化区域”(P.l.riz.ble Regi.n)、德国学者克里斯塔勒(W·Christ.11er)曾指出要有益地组织生产与流通,必须形成以城市为中心。由相应的多级市场区构成的空间市场结构,优越的市场空间结构对产业配置可以产生巨大的吸引力。而且他认为任何产品和劳务必定有一定范围的市场区,在此范围内可能达到的最大销售额和营业额就是该产品和劳务的限界值。城市化水平是物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反过来物流产业的发展也伴随着城市化,促进城市工业生产的发展,充分满足社会需求,提高社会分工协作水平,也会促进金融、服务等其他经济的协调发展。“商业依赖于城市的发展,而城市的发展也要以商业为条件”。城市的发展也可以带动周边地区、中小城市和农村的繁荣发展,从而形成一个有机的商品流通体系。未来经济发展越来越呈现城市化。市场化、国际化的大趋势,其中城市化起主导作用。从80年代末以来,我国大城市平面规划面积扩张了一倍多,小城镇遍地兴起,从 1978年到现在,全国小城镇增加了4万多个,下一步需要走向适当集中。而且国际经验表明,当一国人均GDP达到600——2000美元时,是加速城市化增长的阶段,现在我国正处于这一阶段,所以可以预见,在今后20—50年内我国发展中以城市化为中心的物流中心将会成为物流产业增长点的核心之一。
二、条块分割和区域封锁是城市化物流中心建设的两个严重任桔
物流中心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环境是专业化分工和协作,而条块分割和地区间区域市场的封锁的存在却严重制约着城市化物流中心建设和发展。条块分割的存在和影响已有大量文献和论著进行分析,本文就区域市场封锁的表现和影响作初步探讨。
虽然我国至今还缺少一套比较完整的度量指标,但不可否认我国经济中一直存在着地区间市场封锁问题,即地方政府采取具有保护性和倾斜性的行政、经济及法规政策等手段对经过本地区的商品流通过程进行限制和干扰。以上海为例,1997年上海市场实现贸易额约2010亿元,批发为1300亿元,销往外省只有230亿元,仅占全部批发额17.6%,说明即使象上海这样的经济金融中心也存在着地区流转量小,市场辐射能力萎缩的问题。中国社科院财贸所曾选取北京、上海、广东、辽宁、四川和陕西作为样本研究了我国1987—1991年国内省际贸易的情况,见表及和表2.
从表1中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从外省购进的消费品总额比重还是销售到外省的消费总额比重自1987年到1991年以来者一直呈现下降趋势,说明地区间商品流通的发展比整个商品流通的发展要滞后。
从表2中数据可以自出,除了陕西省以外,其余五省市的外省依存度1991年比1990年都有所降低,六省市的平均依存度也从25. 1%下降为 22. 3%。虽然这项研究是以消费品为对象展开的,没有考虑到生产资料的地区间流通情况,而且没有对个体、私营等其他所有制形式的情况加以完全统计考察,但是从一个侧面还是说明了我国商品流通中地区市场封锁严重的。
商品流通过程中形成地区市场封锁现象的原因是十分复杂的,其中有中央及地方、地方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等若干经济主体利益交织在一起,但对物流中心的影响却是重要的,表现为:
地区市场封锁造成了产业结构的不合理:一是工业和农业结构不合理;二是基础产业和加工工业结构不合理;三是产业结构趋同化,如我国中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相似率为 93. 4%,西部和东部工业结构的相似率为 93. 50,西部和中部相似率为 97. 90.这种不合理性降低了地区间的比较优势,减少了商品流通的相对规模,使物流中心的生存空间受到相当挤压。同时也在一定程度和时间内保护了本地区企业占用的资源和市场份额,增加了物流中心开展业务的难度,削弱了物流中心所可能带来的比较利益。而且现阶段我国物流产业规模功能的不完善,无法缓和及调节各个经济主体的利益矛盾,影响和调整生产消费结构的作用也未充分实现,物流中心打破和冲开地区封锁的难度相对增大,从而说明形成全国范围内有影响的物流中心的外部条件是欠缺的。
三、城市化物流中心的布局和规划
城市化物流中心的区域划分原则是应该按“经济区域”而不是按“行政区域”进行,虽然经济区域和行政区域可能出现某种重合和一致,但他们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济区域不象行政区域划分有着明确具体的界限,经济区域的界限是模糊的,是一条过渡带,这形成了经济区域的开放性。他们之间的另外一个差别是行政区划分常以自然地势、人口数量。物产富饶程度、交通运输条件以及行政管理作用等因素为依据,他具有相对长期的稳定性,而经济区域的发展表现得相当活跃。
物流中心如果按行政区域进行划分,计划区域的资料更易于收集,容易为政府所关注和支持,但其弊端也很明显,即强化了行政干预力量,往往会违背市场规律的作用。尤其是对物流中心这样的企业化组织来讲,市场化运作会受到严重制约。按经济区域发展物流中心则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体现了自然资源禀赋状况。经济发展和布局条件、经济结构和地域结构、劳动力素质和技能。市场化程度等方面专业化发展。同时,也体现了在物流中心的完整性和开放性。所谓完整性,指物流中心提供了经济区域内各个部门的相互联系,经济区域的内聚力一定程度上正靠物流中。O得以维系;开放性是指物流中心不断从外界获得商品和信息,同时又向外界传递商品和信息,以维持经济区域内以及不同经济区域间的相互联系。
而我国传统的流通过程的情况是商品流通分散集中在各个行政区域内,区域间联系较少。说明区域划分不是以经济区域来划分的,这种情况得以存在并维持的基础是地区间趋同的产业结构和行政手段的人为限制,其低效率和低效益使其越来越缺乏生命力。
在经济增长过程中行政区域和经济区域二者经常发生矛盾,对“如何协调两者的关系”这个问题需要给予高度的重视。观察我国商品流通发生的实践可以发现,区域流通现象已逐渐显现。如上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广东经济区(珠江三角洲)、环勃海地区和闽南三角洲等,这些区域流通市场可以使各区域获取、享受分工和流通比较利益,促进了产业、技术在空间的转移,当然同时也要防止产生比行政区域更大的市场封锁,这在相当程度上靠政府“外在”手段解决。
四、城市化物流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应该看到,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物流中心提供了广阔的赢利空间,同时也对物流中心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企业物流提供成本优势:物流中心既然是第三利润源泉,一个重要作用是通过物流管理的专业化降低产品或服务的总成本,为企业核心竞争力做出贡献。如库存控制、通关业务、租赁等业务的优化将有效降低企业的成本。我们要转变过去那种只重视产品成本,忽视流程成本的做法。流通成本是企业总体运营成本(TCO)的重要组成部分,物流系统作为企业的核心业务流程之一,它所产生的成本会较大地影响整个运营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