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审查要点
一、总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重点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计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应有专家论证意见);
土方开挖工程;
模板工程(大堂高支模部分应有专家论证意见);
起重吊装工程;
脚手架工程(主楼部分应有专家论证意见);
拆除工程(塔吊、提升架);
建筑幕墙安装施工、预应力结构张拉施工。
(注:红体字标注内容,要根据工程实际填写)
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安全部分应有如下内容,如有短缺、漏项应令其补齐:
⑴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⑵ 施工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⑶ 施工单位应在现场建立安全消防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制定防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竺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⑷ 下列人员应有操作资格证书:
①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
②安装拆卸工;
③爆破作业人员:
④起重信号工;
⑤登高架设作业人员。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生产教育。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不得上岗)。
施工组织设计应有上述人员培训考试情况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