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监理 阅读:9802次
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提要: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
文章来源自 房 地 产 www.jianzhu518.com工程安全督促检查制度:
1、工程施工必须确保安全进行。
2、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a、施工作业的安全措施;
b、搭设安全挡板,架设安全网,必须佩带安全帽带各种安全措施;
c、关键岗位是否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d、用电安全;
e、检查、核实既有管线是否受施工的影响,并确保安全。
4、施工单位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近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专业监理工程师有义务及时检查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后填写《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发给施工单位。
5、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检查落实安全措施。
6、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安全监督站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7、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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