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518建筑网建筑技术建筑安全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 正文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2-01 19:54:36]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539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提要: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更多精品来自 简历

  建筑分公司施工现场消防责任制度

  1、施工现场消防人人有责。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消防制度、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他作业人员有遵守施工现场消防制度的义务,做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2、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并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 m2配备2支8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厂、站等每25 m2配备1支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各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m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4、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线路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好。

  (6)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小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7)乙炔瓶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8)氧气瓶、乙炔瓶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9)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0)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制定消防安全措施,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1)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严格按照一、二、三、四级动火审批制度执行。


更多精品来自 简历
标签: 建筑  消防  分公司   建筑安全建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