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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六)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834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六)提要:组织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项目部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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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六)

  1、对各项目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3、组织各项目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审批施工方案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组织各项目部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组织项目工程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要组织项目部上岗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工作。指导项目部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督促项目部组织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发现设备、设施的不正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不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

  7、组织各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指导项目部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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