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肋钢筋径向挤压连接工程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带肋钢筋径向挤压连接
交底部位
工程编号
日期
交底内容:
1、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构筑物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直径20~40mm的带肋Ⅱ~Ⅲ级钢筋径向挤压连接施工。
2、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钢筋的级别、直径(l8~40mm)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应有出厂质量证明及复试报告。进口钢筋需对挤压连接进行型式检验,符合性能要求后使用。
2.1.2 钢套筒的材质为低碳素镇静钢,其机械性能应满足要求。Ⅱ级钢筋用套筒屈服强度σs≥205N/mm2;抗拉强度σb=335~520N/mm2,延伸率σs≥20%。Ⅲ级钢筋用套筒σs≥230N/mm2,σb=390~520N/mm2,σs≥20%。直径差大于5mm,用变截面钢套筒。套筒规格型号G18、G20、G22、G25、G28、G32、G36、G40,套筒应有出厂合格证,分批验收。
2.1.3 主要机具有:超高压泵站、油管、压钳、钢筋挤压压模、吊挂小车、平衡器、角向砂轮、划标志工具及检查压痕卡板卡尺等工具。
注:带肋钢筋挤压连接是将两根需连接的钢筋插入钢套筒,利用压钳沿径向压缩钢套筒,使之产生塑性变形,靠变形后的钢套筒与被连接的钢筋紧密结合整体的连接方法。
2.2 作业条件:
2.2.2 参加挤压接头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2.2 清除钢套筒及钢筋挤压部位的锈污、砂浆等杂物。
2.2.3 钢筋与钢套筒试套,如钢筋有马蹄、飞边、弯折或纵肋尺寸超大者,应先矫正或用手砂轮修磨,禁止用电气焊切割超大部分。
2.2.4 钢筋端头应有定位标志和检查标志,以确保钢筋伸入套筒的长度。定位标志距钢筋端部的距离为钢套筒长度的1/2。
2.2.5 检查挤压设备是否正常,并试压,符合要求后方准作业。
3、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钢套筒、钢筋挤压部位检查、清理、矫正→钢筋端头压接标志→钢筋插入钢套筒→挤压→检查验收
3.2 钢筋应按标记要求插入钢套筒内,确保接头长度,以防压空。被连接钢筋的轴心与钢套筒轴心应保持同一轴线,防止偏心和弯折。
3.3 在压接接头处挂好平衡器与压钳,接好进、回油油管,起动超高压泵,调节好压接力所需的油压力,然后将下压模卡板打开,取出下模,把挤压机机架的开口插入被挤压的带肋钢筋的连接套中,插回下模,锁死卡板,压钳在平衡器的平衡力作用下,对准钢套筒所需压接的标记处,控制挤压机换向阀进行挤压。压接结束后将紧锁的卡板打开,取出下模,退出挤压机,则完成挤压施工。
3.4 挤压时,压钳的压接应对准套筒压痕标志,并垂直于被压钢筋的横肋。挤压应从套筒中央逐道向端部压接,如φ32钢筋每端压6道压痕,最后检查压痕。最小直径及压痕总宽度需符合规定,见图 4-35。
3.5 为了减少高空作业并加快施工进度,可先在地面压接半个压接接头,在施工作业区把钢套筒另一端插入预留钢筋,按工艺要求挤压另一端。
4、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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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法:检查出厂证明书和试验报告单。
4.1.2 钢套筒的材质、机械性能必须符合钢套筒标准的规定,表面不得有裂缝、折叠等缺陷。
检查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明书。
4.1.3 挤压接头的强度检验必须合格。500个同一规格、同一压接工艺完成的钢筋接头为一批,且同批接头分布不多于三个楼层,不足500个仍为一批,随机抽取3个试件作抗拉强度试验,且每层不少于1个,抗拉强度均不得低于被压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的1.05倍,若其中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时,应再抽取双倍(6个)试件进行复试,复试结果仍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接头为不合格品。
检查方法:检查试验报告单。
4.2 基本项目:
4.2.1 接头的外观质量应在逐个自检基础上按层抽10%接头。压痕不得有凹陷、劈裂,接头处弯折不得大于4°,钢筋插入钢套筒长度必须符合规定。若不符合规定,应切除该接头重新压接。
检查方法:观察或用尺检查。
4.2.2 钢筋接头压痕深度不够时应补压。超压者应切除重新挤压。钢套筒压痕的最小直径和总宽度、应符合钢套筒供应厂家提供的技术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及用尺检查。
5、成品保护
5.1 在地面预制好的接头要用垫木垫好,分规格码放整齐。
5.2 套筒内不得有砂浆等杂物。
5.3 在高空挤压接头时,要搭好临时架子,不得蹬踩接头。
6、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要认真检查钢套筒的质量,材质不符合要求,无出厂质量证明书,以及外观质量不合格的钢套筒,不得使用。
6.2 要注意钢筋插入钢套筒的长度,认真检查钢筋的标记线,从防压空。
6.3 挤压时严格控制其压力,认真检查压痕深度,深度不够的要补压,超深的要切除接头重新连接。
7、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钢筋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7.2 钢筋机械性能试验报告。
7.3 钢套筒合格证。
7.4 接头强度试验报告单。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