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现浇框架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方法
建筑现浇框架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方法提要:清理: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
更多精品来源自 财务建筑现浇框架混凝土浇筑工程施工方法
一、材料准备
(一)材料
1.水泥:325号以上矿渣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证明书;
2.砂:粗砂或中砂,混凝土低于C30时含泥量不大于5%,高于C30时含泥量不大于3%;
3.石子:粒径0.5~3.2mm,混凝土低于C30时含泥量不大于2%,高于C30时不大于1%;
4.掺合料:粉煤灰,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有关标准;
5.外加剂: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其掺量经试验符合要求后方可使用。
(二)作业条件
1.完成钢筋隐检工作,完成模板预检工作;
2.浇筑混凝土用架子及走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3.水泥、砂、石及外加剂等经检查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试验室已下达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4.磅秤经检查称量准确灵活,振捣器经检验试运转合格。
二、操作工艺
1.清理:浇筑前应将模板内的杂物及钢筋上的油污清除干净,并检查钢筋的水泥砂浆垫块是否垫好,柱子模板的扫除口应在清除杂物及积水后再封闭;
2.混凝土搅拌:根据配合比确定每盘各种材料用量及车辆重量,分别固定好水泥、砂、石各个磅秤标量;为使混凝土搅拌均匀,自全部拌合料装入搅拌筒中起到开始卸料为止,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要按规范规定;
3.混凝土运输:混凝土自搅拌机中卸出后,应及时运送到浇筑地点,如混凝土运到浇灌地点有离析现象,须在浇灌前进行二次拌合,泵送混凝土时必须保证混凝土泵连续工作;
4.混凝土浇筑与振捣:混凝土的自由倾落高度不得超过2M,浇筑混凝土时应分段分层连续进行,分层浇筑高度为振捣器作用部分长度的1.25倍;使用插入式振捣器应快插慢拔,插点要均匀排列,逐点移动,做到均匀振实;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棒作用半径的1.5倍。振捣上一层时应插入下层5CM,以消除两层间的接缝;表面振动器的移动间距应能保证振动器的平板覆盖已振实部分边缘,浇筑混凝土应连续进行;
5.柱的混凝土浇筑:柱子混凝土应一次浇筑完毕,如需留施工缝时应留在主梁下面:在与梁板整体浇筑时,应在柱浇筑完毕后停歇1~1.5h,使其获得初步沉实,再继续浇筑;
6.梁、板混凝土浇筑:肋形楼板的梁板应同时浇筑;和板连成整体的大断面允许将梁单独浇筑,其施工缝应留在板底下2~3cm处;梁柱节点钢筋较密时,浇筑此处混凝土时宜用同强度等级的细石混凝土浇筑,并用小直径振捣棒振捣;宜沿着次梁方向浇筑楼板,施工缝应留置在次梁跨度的中间三分之一范围内:施工缝的表面与梁轴线或板现垂直,不得留斜槎;施工缝宜用木板或钢丝网挡牢;
7.楼梯混凝土浇筑:楼梯段混凝土自下而上浇筑,先捣实底板混凝土,达到踏步位置时再与踏步混凝土一起浇捣,不断连续向上推进,并随时用木抹子将踏步上表面抹平;宜连续浇筑;
8.养护: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在12h以内加以覆盖和浇水,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有足够的湿润状态,养护期一般不少于7昼夜;
9.冬期施工:冬期施工前应制定冬施工方案,对原材料的加热、搅拌、运输、浇筑和养护等进行热工计算,并应据此施工;在混凝土冷却到5度后方可拆除模板及保温层,混凝土试块除按正常规定组数制作外,还应增设二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
三、质量技术标准
1.混凝土所用的水泥、水、骨料、外加剂等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及有关规定,检查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是否符合质量要求;
2.混凝土的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拌、养护和施工缝处理必须符合施工规范规定;
3.混凝土强度的试块取样、制作、养护和试验要符合《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
4.设计不允许裂缝的结构,严禁出现裂缝;设计允许裂缝的结构,其裂缝宽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混凝土应振捣密实,不得有蜂窝、孔洞、露筋、缝隙、夹渣等缺陷;
6.轴线位移、标高、截面尺寸、垂直度、平整度、预留洞中心线位置偏移、预埋件中心线位置偏移均不得超过允许偏差。
四、成品防护措施
1.要保证钢筋和垫块的位置正确,不得踩楼板、楼梯的弯起钢筋,不碰动预埋件和插筋;
2.不用重物冲击模板,不在梁或楼梯踏步模板吊帮上蹬踩,应搭设跳板,保证模板的牢固和严密;
3.已浇筑楼板、楼梯踏步的上表面混凝土要加以保护,必须在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后方准在面上进行操作及安装结构用的支架和模板;
4.冬期施工阶段,上覆盖混凝土表面时,要站在脚手板上操作,尽量不踏出脚印。
五、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蜂窝;
2.露筋;
3.麻面;
4.孔洞;
5.缝隙及夹层;
6.梁、柱结点处断面尺寸偏差过大;
7.现浇楼板和楼梯上表面平整度偏差过大。
六、安全、技术、节约等项措施
1.为节约水泥,加入粉煤灰,其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符合有关标准;
2.浇筑混凝土用架子及走道已支搭完毕并经检查合格;
3.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得嘻笑打闹,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更多精品来源自 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