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518建筑网建筑技术建筑管理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 正文

工程项目成本节余提成管理办法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339

7000

500

5000

4000


    *项目经理兼任设计总师的,按照项目经理标准缴纳风险抵押金。
    第十五条 风险抵押金的扣减
    项目决算发生成本超支,扣减所有人员的风险抵押金;

成本超支额/目标成本

项目经理扣减

设计总师扣减

10%

100

100

5%~10

75

75

2%~5

50

50

2%

30

30


    (一)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的风险抵押金全额扣除;如果该事故原因存在设计失误的,同时全额扣除设计总师的风险抵押金;
    (二)擅自离开项目,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全额扣除其风险抵押金;
    (三)违反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和规定,造成成本超支的,视情况扣减风险抵押金。
    第十六条 风险抵押金的返还
    项目决算审计通过后,公司应及时退还该项目管理人员的50%风险抵押金余额,质保金回收后提取另50%风险抵押金,同时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补偿。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一般情况将依据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特殊情况,经公司总裁办公会讨论,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负责解释、修订。
    第十九条 二零零 年 月至 月试行本办法;二零零 年 月开始正式实行本办法。

上一页  [1] [2] 


标签: 工程  项目  成本   建筑管理建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