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质量记录程序
[12-01 19:55:48]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578次
本文提要:质量记录应真实、清晰、内容完整,并有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质量记录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媒体、胶片或录音带等方式,质量记录的贮存、保管,应作到设施适宜、防火、防虫、防鼠、防止丢失损坏。
文章来源 www.jianzhu518.com1、总则
对质量记录的使用进行控制和管理,用以分析和评价产品的质量状态,并作为质量体系是否有效运行的证明。
2、职责
2.1 办公室是质量体系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技质部是施工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部门。
2.3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质量记录。
3、程序概要
3.1 质量记录内容包括:
a.建筑装饰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的质量检验记录(包括分供方和分承包方所提供的)
b.施工及材料试验记录
c.工程质量、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记录
d.工程质量评定记录
e.技术管理工作记录
f.质量体系运行记录
g.分承包方有关质量记录
3.2 质量记录的保管
3.2.1由办公室编制公司"质量记录清单",并对各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作出具体规定。
3.2.2质量记录应真实、清晰、内容完整,并有负责人签字,手续齐全。
3.2.3 质量记录可以是文字的,也可以是电子媒体、胶片或录音带等方式。
3.2.4 质量记录的贮存、保管,应作到设施适宜、防火、防虫、防鼠、防止丢失损坏。
3.2.5 质量记录超保管期,由办公室提出申请,经质量记录形成部门审批后统一销毁,并列出相应的质量记录销毁清单。
3.2.6 按质量记录的类别由相关部门分别保管,并便于查阅。
a.质量体系运行记录,由办公室保管
b.工程评定记录由技质部保管
施工中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质量记录由技质部保管。
3.3 当合同有要求时,质量记录可提供给顾客或其代表评价时查阅。
4.支持性程序文件
Q/CS02-4.16-2000《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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