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公司询价、报价制度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974次
装饰公司询价、报价制度提要:设计师在询价前要填写询价单(一式两份),交到技术经济部。询价单应注明工程项目的结构、饰面的材料及工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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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设计师制定补充(非常规)报价必须向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询价后方可对外报价。
第二条、设计师在询价前要填写询价单(一式两份),交到技术经济部。询价单应注明工程项目的结构、饰面的材料及工艺要求,并附有标注尺寸的草图。特殊材料应指明出处。
第三条、报价师在接到询价单后根据装修项目样式库制定报价。装修项目样式库没有的项目及单项报价超过1000元上报预算主管;单项报价超过5000元上报技术经济部经理,由技术经济部经理制定报价。
第四条、预算人员将制定出的报价填写到询价单上,一份交回给设计师,一份由技术经济部备案。
第五条、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制定的非常规报价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在签定的合同应重新向技术经济部询价。
第六条、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在接到询价单后应在1-3天内制定出报价,如由于材料、工艺原因而确实无法报价时,预算人员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说明理由,并提出有关建议。如预算人员在三天内未制定出报价并且没有充分理由,各分公司/部负责人将通知技术经济部经理给予相关预算人员以一般过失单处罚。
第七条、预算主管对报价师制定的报价定期审核,技术经济部经理对预算主管制定的报价定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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