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包责任方与业主、监理等公共关系处理
工程总包责任方与业主、监理等公共关系处理提要: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文章来源 www.jianzhu518.com工程总包责任方与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社区等公共关系处理
一、项目公共关系对象图
二、与业主的关系处理
1、项目经理的外部关系中,最主要的是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明确"业主是顾客、是上帝"的观念,把业主所期望的工期和工程质量作为核心,为业主建造一流的建筑产品,让业主满意。
2、定期向业主提供工程进度报告,对于合同允许条件下的工程进度延误或超合同条件下施工,必须及时请业主或监理书面认可。
3、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建设,应积极与业主交流汇报,主动为业主排忧解难,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和业主融洽相处。
4、经常核实项目建设的施工范围是否与审定的标书与图纸一致,发现有不符的及时查找原因,并请业主或监理核实和签证。
三、总包责任方与监理具体工作程序
1、于开工前书面报告施工准备情况,获监理认可后方可开工。
2、开工前将正式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计划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核定。
3、各类检测设备和重要机电设备的进场情况向监理申报,并附上年检合格证明或设备完好证明。
4、施工用各类建筑材料均向监理报送样品、材质证明和有关技术资料,经监理审核批准后再行采购使用。现场采样送检时有监理人或业主代表见证。变更用材时,事前征求监理意见;不同意者不进行变更。
5、在选择分包队伍时,按业主及监理的要求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征得业主和监理同意后再行与分包签定分包合同。
6、隐蔽工程完成,总包责任方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
7、若监理对某些工程质量有疑问,要求复测时,总包责任方项目总工将给予积极配合,并对检测仪器的使用提供方便。
8、及时向监理报送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资料和混凝土、砂浆强度报告。
9、若发现质量事故,及时报告监理和业主,并严格按照共同商定的方案进行处理。
10、合同签定后一个月内,向监理和业主报送施工图预算。
11、工程全部完工后,经认真自检,再行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验收申请,经监理复验认可后,转报业主,组织正式竣工验收。
12、在竣工验收前7天,将质量保证资料交监理审查。
四、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关系处理
1、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当地政府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城监部门、税务部门、公安交通等部门、质量监督站、安全监督站、消防管理部门、劳动局等。
2、自觉接受政府的依法监督和指导,随时了解国家和政府的有关文件、政策,掌握近期的市场信息,熟悉当地的法规和惯例。
3、一切项目管理活动都须遵纪守法。
4、通过经常性的上门咨询和信息发布等形式,沟通与政府部门间的关系。
5、主动向工商税务部门依法纳税,主动与公安交通部门取得联系,求得施工占用道路的批准和运输的畅通。
6、主动与司法部门联系,求得法律的保护和指导。
7、主动与城监部门联系搞好施工现场的文明生产和周围地区的环境卫生。
8、主动与质监站、安监站联系,求得他们对于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指导与认可。
五、处理好与当地社区的关系
1、在进场施工后,和当地社区政府、居委会取得联系,听取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意见,并通报工程的性质、概况和建设意义,求得周围单位与居民的支持与谅解。
2、对受施工的噪声、强光、灰尘影响的单位和居民采取必要的弥补措施。同时也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减少这些危害,尽可能地保护周围单位和居民们的利益,使其免受施工的危害。
3、通过赞助和参与的形式,支持当地社区公益事业和活动。
六、与设计单位的合作关系处理
1、在与设计单位的合作中,在开工前就事先考虑好发生设计变更等情况,制定一套应急措施或方案。遇有设计变更,及时迅速地调整工程进度计划,并相应调整人力、设备、材料和资金的用量。
2、与其他协作单位合作中。在遵守合同和法律的前提下,做好协商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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