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工程的“三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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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的“三检”制度提要: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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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工程“三检”制度是指对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始终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
二、概念说明
1、各分部、分项、检验批工程,尤其是隐蔽工程每个工序施工完成,班组必须自检,自检要作文字记录。自检合格后,由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人员验收。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方可通知监理进行验收。
2、本工种工作完成后,在不同工种间还应进行互检,检查对方施工工序与本工种工序衔接的正确性,与设计图纸,国家规范的符合性,若有不符,应及时向对方班组质检员或项目质量员提出。
3、在上一道工序完成并将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时,还应由施工员或质量员组织上、下道工序施工班组长和工种负责人进行不同工序施工交接检查,上一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进行质量、技术、数据交接(交底),并做好交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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