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项目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
[12-01 19:54:36]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702次
铁路项目质量检查、申报、签认制度提要:各工序完成后,由工区质检工程师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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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程实施过程中,工区应严格遵守施工过程中验收“三检”制,即自检、互检、交接检。
(2 每道工序完成后,作业班组长对工序质量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质量评定表并提交现场质检员。
(3 后续工序施工前,应对上道已自检工序进行交检,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道工序施工作业;如验收不合格,则应及时通知现场质检员,并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4 各工序完成后,由工区质检工程师进行专检,经验收合格后填写报验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报请监理验收。
(5 未经质检工程师、监理签认的,工区不予计价、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质检工程师不予签认:
1、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因质量不合格构成安全、质量事故尚未处理的项目。
2、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责任质量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3、缺少应具备的隐蔽工程检查证、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及各种试验报告资料。
4、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没有出厂合格证书或试验鉴定资料。进场原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或使用建筑材料替代品。
5、未按变更程序办理手续或擅自变更设计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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