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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鲁班奖创优配合措施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认证   阅读:9233

综合楼鲁班奖创优配合措施提要: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控制。分包单位所使用、选用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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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楼鲁班奖创优配合措施

  1分包单位配合措施

  1.1总包单位应会同业主,对拟定的分包单位予以考察,并采用竞争录用

  的方法,使所选择的分包单位(含供应商)无论在资质、管理、经验上符合工程

  总合同要求。

  1.2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均与总承包单位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明确质量目

  标,签订质量责任制,严格以合同条款来检查落实分包单位的责任、义务。任何分包单位的失误,均应视作总承包单位的失误。

  1.3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与控制。分包单位所使用、选用的设备、材料必须在事前征得业主代表、监理代表和总承包的审定,严禁擅自代用材料和劣质材料的使用。

  1.4各分包单位严格按施工总进度和施工大纲,编制"实施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建立质保体系,确保"大纲"所规定和总目标的实现。

  1.5总承包以各个指令、指示,组织指挥各分包单位科学合理地进行生产,

  协调施工中产生的各种矛盾,以合同中明确的责任,来追究贻误方的失职,尽可能地减少,降低施工中出现的责任模糊和推诿扯皮现象而贻误工作。

  1.6总承包不断加强对分包单位创优意识的教育,提请分包单位增强对产品的保护工作,做到上道工序对下道工序的负责,完工产品对业主负责,使产品不污、不损。

  1.7总包单位应按总进度制度的控制节点,组织工程协调会议,检查本节点各分包单位实施的情况、质量状况,制定修改或整改措施,调整下一节点的实施要求,明确目标,落实措施。

  1.8总承包商的项目主承包管理部组织每周一次工程协调会,各分包单位必须参加,主承包项目部经理负责主持召开,为衔接各工序正常施工,解决实施中各种矛盾。

  1.9总承包会同业主代表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分包方的工程节点、工程质量、现场标化、安全生产、计量状况、工程技术资料、原材料、用电器具等进行检查,并制定必要的奖罚制度,奖优罚劣,直至中止合同。

  2材料物资检验

  2.1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半成品组织检查验收,建立台帐。

  2.2所有进场物资如由分包单位自行采购的,分包单位必须随材料进场向总包提供合格的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

  2.3对需要做复试的原材料,如:水泥、钢材、钢筋、砂石料、各种附加剂、焊条、焊剂、防水材料、门窗、玻璃幕墙等,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取样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向监理报验。

  2.4对进场的物资必须进行标识,按照已经经过检验、未经检验和经检验不合格等三种状态进行分种类堆放,严格保管,避免勿用不合格的材料。

  2.5对不合格物资,坚决要求不准进场,同时要注明处理结果和材料去向。对不合格材料的处理,应建立台帐。

  3过程检验及报验

  3.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企业的各项规定,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3.2每个分项工程(工序)开工之前,分严格按工艺标准要求对操作班组进行技术、质量交底。

  3.3工程施工实行"三检制",应认真抓好班组的自检工作,设立专职质检员,督促班组的自检及填写自检记录。

  3.4分部分项(工序)工程完成后,分包单位组织自检和工序间的交接检查,不合格的分项或工序,不经返修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5分项工程或工序达到合格后填好报验单报监理和总包主任工程师复查验收,报验单附自检、交接检记录、隐蔽记录、预检记录、质量评定等资料。

  3.6严格按照"三检制"组织检查各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真正做到严格控制工序质量,不合格的工序不移交。

  3.7质检人员必须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把关,不得隐瞒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并督促操作者及时整改。

  4不合格分项(工序)处理

  4.1施工中出现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不得擅自进行处理,必须及时汇报,由总包方会同业主、设计院、监理制定处理方案。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处理方案进行返修,并将处理结果报总包方质检科复查,复查达不到合格的应重新处理,直到达到合格为止。

  4.2凡因施工不当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一律由分包单位自负。

  4.3施工中出现质量事故,必须按规定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并及时上报总包方质检科。

  4.4出现质量事故时,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责任者、事故的经过。对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不得讲情面,说人情,包庇责任者。

  5工程质量检验评定

  5.1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应按照国家质量验评标准规定进行实事求是的评定,不得闭门造车。

  5.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由分包单位组织自检评定,报项目总包质检科进行核定,主要分部由公司质检部核定。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必须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工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由总包方项目专职质检员核定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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