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
建筑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及主要功能抽查提要: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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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屋面防水工程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检查屋面有无渗漏、积水和排水系统是否畅通,应在雨后或持续淋水2h后进行。有可能作蓄水检验的屋面,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屋面淋水试验记录应填写完整,签字齐全并加盖公章。
(二)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时,工地必须提供地下工程"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房屋建筑地下室只调查围护结构内墙和底板。工地必须在"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上详细标示:
1、在工程自检时发现的裂缝,并标明位置、宽度、长度和渗漏水现象;
2、经修补、堵漏的渗漏水部位;
3、防水等级标准容许的渗漏水现象位置。
地下防水工程验收时,经检查、核对标示好的"背水内表面的结构工程展开图"、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等资料必须纳入竣工验收档案中去。
(三)有防水要求的楼面蓄水试验记录:
对于厨房、卫生间楼面和墙面,设计图纸有注明需要做防水处理的,一定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蓄水试验验收时应按表格《屋面、厕浴间蓄、淋水试验抽检记录表》填写相关的内容,并绘制《厨房卫生间、屋面、墙面试水记录附图》。其蓄水时间不应少于24h,整个蓄水试验过程均应有建设(监理)方参与并签字盖公章。
(四)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主体工程每一楼层进行的测量放线时,施工员均应对建筑物四大角的垂直度和楼层的标高,用光学仪器(经纬仪、水准仪)进行观测并做好成果的记录。主体封顶后尚应对建筑物全高(垂直度、标高)进行测量,并做好相关的记录。测量记录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五)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厨房、卫生间等的抽气(风)道,应进行通畅效果的功能检验,检验结果应填写《抽气(风)道检查记录》表格,并应有建设(监理)的确认签字。
(六)幕墙及外窗"三性"检测报告:
"三性"是指幕墙及外窗的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的特性。建筑物的幕墙(玻璃幕墙、金属幕墙)及外窗(金属窗、塑料窗)均要进行气密性、水密性和耐风压的三项性能指标的检测,应有检测合格的报告,否则不能进行验收。
(七)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记录:
沉降观察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施工员负责主持观察,并要请建设单位驻工地代表(有监理的工程由监理工程师)做监测人。观测点应按设计图纸要求布置,当设计没有要求时观测点的数量不宜少于六个点,并应设置在房角、纵横墙连接处以及沉降缝(伸缩缝隙)的两侧;工业厂房可布置在基础柱子、承重墙及厂房转角处。施工员负责填写观测记录和绘制《水准点、观测点布置图》、《S、T、
P三者关系图和沉降量曲线图》,保证测量成果的精确可靠。现场布置的水准点不应少于3点。
(八)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卫生器具等设施应有节约用水、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电气设施应有节约用电、降低能耗的性能,其指标应经专门的测试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通风与空调安装工程也应进行节能、保温专项指标的测试。
(九)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建筑物使用的材料,特别是装修装饰工程使用的化工(化学)材料(如:油漆、涂料等),以及石板材、饰面板等天然和非天然材料,其释放的有毒气体和物质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范围时,则室内环境检测不达标,不能交付使用。所以建筑物应采用安全的、环保的、绿色的材料,从源头上堵住有毒物质。工程竣工时应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部门进行室内环境检测,合格后方可验收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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