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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555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提要: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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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三)

  1、单位工程必须有安全管理技术措施,分项施工前必须作好分级、分段逐步安全技术交底。无措施、无交底、作业班组有权拒绝施工。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易滑鞋、高跟鞋或赤足。

  3、高空作业要按规定栓好安全带、支搭安全网,架子必须按规定搭设、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拆除时严禁高空投扔。

  4、出入口、楼梯口、电梯口、预留口、阳台等部位要有安全防护措施。垂直运输井架安全装置要齐全、灵敏可靠。

  5、机械设备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不得带病运行。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有临电施工组织设计。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机电设备必须重复接地保护,临电架设要符合要求。

  7、电焊设备、压力容器必须有安全装置,并且保持其灵敏可靠。

  8、特殊工种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发证后才能独立操作。

  9、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以及警示牌未经许可,不准擅自拆除。

  10、重要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使用指定厂家和指定产品,不得自行采购。

  11、每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做到安全与生产“五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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