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2-01 19:55:0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820次
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提要: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来源自 www.jianzhu518.com龙门吊安全操作规程(五)
1、工作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具,拆除锁轨装置后,小心登上直梯进入驾驶室 ;2、开车前必须检查所有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处良好状态(包括限位器、钢丝绳、吊钩、制动器),同时进行润滑。
3、龙门吊每次起动前必须行铃提示地面人员,并空载试车,检查卷扬限制器是否灵活,应指定专人负责挂钩指挥作业。
4、起吊物下禁止站人,移动物件提升高度至少应在0.5米以上,空车走行时,吊钩要离地面2米以上。
5、禁止起吊物长时间停留空中,吊着重物时,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6、吊车运行时,严禁任何人停留在机架上。
7、经常检查各部件是否有松动现象,防止螺栓螺钉等物件落下伤人。
8、修理吊车时应先断电,拔掉保险,并在电闸上挂上不准合闸的警示牌。
9、吊车工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 (1)、钢丝绳不合格不吊; (2)、捆缚不牢不吊; (3)、信号不明不吊;(4)、钢丝绳挂不均匀不吊; (5)、超过负荷棱角没垫不吊; (6)、工作物埋在地里不吊; (7)、安全装置失灵不吊;(8)、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放置浮动物件不吊; (9)、易燃、易爆物品没安全装置不吊; (10)、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的不吊。
10、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严禁与他人闲谈。 11、工作完毕,将吊车开到指定地点,将控制手柄放到零位,并切断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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