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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339

建筑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三)提要: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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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砌筑工安全操作规程(三)

  1、上下脚手架应走斜道爬梯。不准站在砖墙上做砌筑,划线(勾缝),检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扫墙面等工作。

  2、砌砖使用的工具应放在稳妥的地方。砍砖应面向墙面,工作完毕应将架上脚踏板的碎砖、灰浆清扫干净,防止掉落伤人。

  3、山墙砌完后应立即安装衔条或加临时支撑,防止倒塌。

  4、起运吊砌块的夹具要牢固,就位放稳后,方可松开夹具。使用斗车时,装车不得超重,卸车要平稳,不得在临边倾倒和停放。

  5、砌筑操作时,架板上堆砖不得超过三皮。砌筑与装修时使用板不得同时由两人或两人以上操作。工作完毕必须清理架板上的砖、灰和工具。

  6、在高处架上砌筑与装修操作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扔材料或工具,必须采用传递方法。

  7、严禁站在墙顶上进行砌砖、勾缝、清洗墙面以及检查四大角等工作。

  8、砖墙(柱)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8米,毛石日砌高度不宜超过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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