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消防管理措施(五)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830次
建筑工程项目消防管理措施(五)提要:以本项目经理zz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XX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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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义务消防队
以本项目经理zz为义务消防队队长、以项目安全负责人XX为副队长,项目施工人员组成义务消防队员。
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和扑救火灾。
2.防火教育
1)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3)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4)施保温材料的存放与使用,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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