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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九)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479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九)提要: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契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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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木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九)

  1、定型钢模板必须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2、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加垫木。木契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刀撑拉牢。

  3、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4、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登上下。

  5、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登上下。

  6、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7、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8、高处、复杂结构模板拆除,应有专人指挥和切实的安全措施,并在下面标出工作面,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工作区。

  9、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芝牢,防止构件倾倒。

  10、拆模间隙时,应将已活动的模板、拉杆、支撑等固定牢固,严防突然坠落,倒塌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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