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615次
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四)提要: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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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测许可后,方可进行。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6.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施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8.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9.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品的容器或管道上割、焊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气孔、口打开。
10.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乙炔浮桶提出时,头部应避开浮桶上升方向,拔出后要卧放,禁止扣放在地上,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防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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