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577次
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提要: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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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
2. 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应及时处理,剔铲工作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不准友人。
3. 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4. 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结构者要卡死。
5. 修理机械,应选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
6. 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下面操作。
7. 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
8. 检修机械时,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深进齿轮箱或用找正对孔。
9. 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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