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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350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十)提要: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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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十)

  1. 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 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进行安装和架设。

  3. 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 熔化焊锡、锡块时,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 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 配置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需带好防护用品。

  7. 不得使用焊锡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筑时下方不得有人。

  8. 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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