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二)
[12-01 19:55:0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822次
建筑工程施工用电的安全措施(二)提要:施工现场照明支线单独设立,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安装,并直接和零干线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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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健全以电工为主的安全用电生产责任制,设专职电工,有上岗证才能操作。
2、施工现场动力线一律采用三相五线制,架空敷设。
3、现场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保护,严禁一个开关控制多台电动机和多闸共用一组保险器或一闸控制多各插座。
4、工地全部使用标准电箱,由电工统一管理。
5、严禁带负荷或带故障进行"拉"、"合"高压断路器。
6、在停、送电,拉、合闸时,必须按照规程进行,在送电时,先合总闸,然后再合分闸,停电时相反。
7、雷雨时不得进行倒闸操作和更换保险丝的熔丝工作,也不能进行电器外线工作。
8、施工现场照明支线单独设立,保护零线与工作零线分开安装,并直接和零干线接通,特别时移动机具的保护零线和照明的零线必须分开,不得混用。
9、一般照明电压为220V,室内灯具高度安装在2.5m以上。碘钨灯和2台以上的水银灯设闸刀开关控制,并装有保险器。
10、220V灯具支设在绝缘木架上,临时灯具架设确需安装在金属架上时必须做好绝缘处理。
11、施工现场照明线路架设必须牢固,灯具安装高度应离地面3m以上,并采用分组和单灯控制。
12、潜水泵所选用的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必须小于15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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