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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安全事故急救措施

[12-01 19:55:1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598

工程项目安全事故急救措施提要: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一塑料袋中,将袋口扎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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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安全事故急救措施

  施工现场在急救工作中应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尽其责、搞好协作配合;及时观察研究排险救护工作进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研究解决,必要时,对原先不适合的措施作出修改。但应尽量避免在对情况判明不清的情况下作出草率的决定。

  1、受伤出血急救措施:

  1)根据出血的特点、类型(外出血、内出血)和失血的表现,采取正确的止血方法,阻止出血。

  2)采用止血带止血,其位置应靠近心脏的一端和紧靠伤口处。止血带不能直接缠在皮肤上,其下应加毛巾等做成的平整垫子,其松紧程度以出血停止,摸不到远端脉搏为合适。

  3)一般情况下,止血带缠紧时间应不超过2~3小时,且应每隔40~50分钟松解一次。

  4)缠止血带后,加上标明止血带缠上时间的标牌,然后尽快将伤员送医院。

  2、避免伤口感染:

  1)伤口包扎应采用绷带、三角巾。没有时,也可采用毛巾、手帕和衣服。

  2)充分暴露的伤口应先用无菌敷料覆盖伤口后,再进行包扎。

  3)包扎时应松紧适度,避免在伤口中打结。

  4)对四肢的包扎,应露出指(趾)的未端,以便于观察肢端血液循环情况。

  3、骨折急救:

  1)本着"先救命、后治伤"的原则处置骨折伤员。即若呼吸、心跳停止时,先使其心肺复苏;大出血时,先止血包扎,然后进行骨折固定。

  2)骨折固定应使用定型夹板和三角巾、绷带绑扎。

  3)骨折固定时应注意:小腿、大腿、脊椎骨骨折时应就地原位固定;四肢骨折时应先固定骨折处上端,后固定下端;对开放性骨折,严禁用水冲洗伤口和敷药物,应保持清洁。严禁将外露断骨送回伤口。

  4)骨折固定后,应迅速将伤员送去医院。

  4、搬运伤员:

  1)搬运前,应迅速检查伤员伤势进行必要的急救处理。

  2)需要将伤员拖至安全地带时,应沿伤员身体长轴向直向拖行,不应从侧面横向拖行。

  3)应使用担架或用椅子、门板做成担架形式,应稳当牢固、防止伤员从担架上跌落。

  4)凡头部、大腿、小腿、手臂、盆骨骨折或背部受伤者,不得让其坐在车上运送。

  5)伤员的肢体断离时,不得用水冲洗断肢,应将断肢装入一塑料袋中,将袋口扎好(切勿使水、冰块与断肢接触),然后用衣服包好,随伤员一起送往医院。

  6)搬运伤员时,动作要轻,避免振动,在最短的时间内送往医院。

  5、心肺复苏的急救程序:

  1)判断伤员有无意识,若无意识,应以仰卧体位放于坚实的地面上。

  2)开放气道,保持伤员的呼吸道畅通。

  3)伤员无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

  4)伤员无脉搏时,应进行人工循环。

  5)用担架搬运伤员时,应持续作心肺复苏,中断时间不得超过5秒。

  6、开放气道:

  1)伤员仰卧平躺于坚实平面上、驱干应呈水平,头不可高于胸部并使头部后仰。

  2)以拇指轻牵伤员下唇,使口微张,保持气道畅通。

  3)头颈部受伤时,不要随意搬动伤员。

  4)伤员无自主呼吸时,应检查口腔,有异物阻塞时应立即排除,无阻塞物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5)伤员能自主呼吸时,应继续保持气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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