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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二)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安全   阅读:9739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二)提要: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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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葫芦安全操作规程(二)

  1.电动葫芦必须有专人操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行车工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2.开动前认真检查设备的机诫、电气、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是否完好可靠。

  3.不得超负荷超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撞顶。

  4.起吊物件时严禁超重(3T)及吊物下站人。捆扎应牢固。在物件的棱角快口处,应设垫衬保护。

  5.使用拖挂线电器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正确按动电钮,注意站立位置。

  6.单轨电动葫芦在轨道转弯处或接近轨道尽头时,必须减速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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