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材料搬运、贮存、包装规定
[12-01 19:54:36]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469次
1、项目部材料室负责安排、组织外购材料的现场搬运、贮存工作,并做好记录。
2、在搬运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产品标记、外包装和有关部门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防止丢失或涂抹损坏。
3、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等对人身安全有影响的特殊产品,应严格按照产品的搬运说明进行操作,并进行必要的安装和隔离,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4、对搬运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的产品,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报项目部材料室。
5、对入库产品应严格进行数量、质量的验证工作,保证其数量准确、质量良好。对验证不合格的产品,应单独存放和标识,并报项目部材料室。
6、对入库产品应填写材料接收登记本,保存点验记录,对产品的堆码应做到布局合理,牢固安全。
7、对仓库和露天存放的产品,应进行标识。
8、应对库存产品建立各类库存材料明细帐,做到贮存记录准确、完整,保证帐、卡、物相符,对库存产品应挂标识牌,对产品名称、(来自:www.jianzhu518.com)规格型号、数量、合格状态等进行标识。
9、对在库产品应进行永续盘点和不定期抽检;对超过贮存期或其他原因而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应予以处理并留下记录。
10、对各类不同性质的产品应分别管理,做好日常通风、降温、晾晒、防尘、防锈、涂油等工作,对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产品应重点保管。
11、每年末,应对库存产品进行全面的盘点。
12、对贮存过程中发生丢失、损坏、变质的产品,应及时做好记录,填写相应的记录表,报项目部材料室。
13、对库存物资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应以项目技术室开具的发料单或限额发料单为依据,并进行登帐记录。
14、对无发料凭证、签批手续不全或发料凭证标识可追溯性不明的,材料室有权拒绝发料。
15、对有外包装的产品,在搬运、贮存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好外包装;对无外包装的产品,为防止产品在搬运、贮存过程中损坏、丢失、变质,必要时应进行包、捆、裹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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