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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例会作业指导书

[12-01 19:54:36]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538

工程例会作业指导书提要:主办岗位项目经理:以甲方的身份出席会议,在合同约定的责权内发表意见或指令。亲自编制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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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例会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旨在安全生产警钟长鸣,检查节点进度,协调解决问题,布置下阶段工作任务。

  2.主管岗位总工程师:巡查现场时,审阅工程例会的会议纪要,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或纠正。

  主办岗位项目经理:以甲方的身份出席会议,在合同约定的责权内发表意见或指令。亲自编制会议纪要。

  协办岗位现场工程师:站在甲方的立场发表意见,会后积极协助项目经理落实属于甲方的职责和任务。

  3.紧前工作条件

  会前,本主办岗位应听取现场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对会议的议题和协调目的做到心中有数。并尽量与监理单位的口径一致。

  4.作业描述

  4.1通常情况下,工程例会每星期召开一次,时间定在星期五上午。

  4.2会议由工程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师主持,监理单位指派专人记录。

  4.3会议必须当场编制会议纪要。本主办岗位应自动承担编制会议纪要的工作,这更有利于准确表达甲方的意图和指令。会议纪要的格式和要求详见作业指导书《编制会议纪要》。

  4.4固定出席会议的人员是:甲方项目经理,现场工程师;总包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分包项目经理;总监理师和各专业监理师。视议题内容需要,本主办岗位和总监理师可以事先通知指定其他相关的单位人员出席会议,如供应商,施工单位上级主管等。

  4.5会议固定的三项议程是:

  4.5.1安全生产。总包单位的安全员报告上星期现场执行安全制度和自查自纠的情况,监理单位如在上星期中发出过安全整改通知的,应有相应的施工单位汇报整改情况,由甲方和监理单位评议是否整改合格。

  4.5.2检查上星期工程例会提出的问题是否都在按要求落实。

  4.5.3总包单位报告下星期的现场作业内容,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要求各分包单位的配合事项。

  4.5.4各单位认为需要协调的问题均可在例会上讨论。

  5.重要提示

  5.1本主办岗位虽然不是例会的主持人,但代表着开发单位的利益和责任,必须在会议各方中始终处于权威性的地位,当意见不一致时,本主办岗位必须立场鲜明,言辞果断。发表的意见就是业主指令,亲自编制的会议纪要就是下星期或下阶段的行动纲领。

  5.2发表意见必须考虑慎重和顾及后果,不能违规和超越责权地瞎指挥。

  5.3对于重大或复杂的问题,本主办岗位认为仅在工程例会的范围内不能充分讨论的,应该提议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不必强求在工程例会上草率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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