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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工程决算作业指导书

[12-01 19:55:48]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992

编制工程决算作业指导书提要:工程决算由预算和变更决算两部分相加而组成。预算在施工初期已由甲方,投资监理和施工方三方确认而不再重复编制

源自 于建筑资料

  编制工程决算作业指导书

  1.作业目的

  工程决算由预算和变更决算两部分相加而组成。预算在施工初期已由甲方,投资监理和施工方三方确认而不再重复编制,现场签证又是逐月结清,从这意义上讲,编制工程决算就是编制现场签证汇总而成的变更决算。这比按照竣工图的工程量重新编制决算要快得多和简单得多。

  2.作业依据

  所有总包单位签发的技术核定单和相对应的现场签证和图纸。

  3.决策岗位  总经济师:批准工程决算。

  主管岗位  项目经理:编制过程中本方和投资监理或总包单位意见不统一时,本岗位的意

  见代表本公司意见,其中成本控制岗位的意见如无不妥的,应尊重成本控制岗位的意见。

  主办岗位  成本控制:委托投资监理独立编制工程决算,并负校核、审查责任。

  4.紧前工作条件

  工程接近完成,剩余工作量预见不再发生变化,或工程已经完成,不再发生新的工作量。

  5.作业描述:

  5.1由本主办岗位召集投资监理和总包施工单位的预算主管和预算员,召开决算编制谈判会议。

  5.1.1议题主要集中在核对三方各自持有的所有现场签证以及相关技术核定单,图纸等资料是否相互一致和有效。

  5.1.2对其中应该定量定价而尚未最终确定的,应讨论可操作的处理意见。如对技术核定单已被甲方确认,但量和价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可继续协商,直至双方统一;但如投资监理未在合同规定时效内答复总包单位而单方拖延至今的,应按总包单位的计量计价结算;投资监理已有明确书面答复意见,在规定时效内总包单位没有提出书面异议的,应视作总包单位放弃异议。

  5.1.3 总包在决算阶段追补的技术核定单,其中已超过规定时效的,投资监理应拒绝接受。

  5.1.4 现场签证中发现有计算错误的应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但不能改变原定的计算口径。

  5.2 现场签证应一单一结一编号,然后再汇总成变更决算。其中牵涉一个以上结算单位的可在同一编号的现场签证中分别单列量价清单,由总包负责拆分到各结算单位。

  5.3总包单位负责变更决算的汇总,投资监理负责一校,本主办岗位负责二校。三方均需签名和签署专业注册编号。此经汇总和签署的变更决算作为审计的送审稿。

  5.4按照总包合同的规定,变更决算最终须经审计事务所复审。

  5.4.1审计事务所的选择由本主办岗位提名推荐二到三个,主管岗位批准后,通报总包单位,由其从中选择一个。由甲方和总包共同委托审计。按谁得利谁付钱的原则,由本主办岗位和总包事先约定审计费用的分摊和支付方法,并作为条款列入委托合同。

  5.4.2审计初稿完成后,本主办岗位召集审计、投资监理、总包召开审计谈判会,由审计解释结论。其余三方可以提出异议,但以审计的最终结论为准。

  5.5变更决算的总价如超过预算总价的5%,本主办岗位应配合项目经理分析原因,特别是因管理不善和处置不当引起的工程变更,这有利于项目经理在工程总结时总结教训,也便于公司对项目的业绩考核。

  5.6变更决算的审计总价牵涉投资监理的履约承诺,如审计结论总价超过送审总价的承诺比例范围,本主办岗位应协助总经济师向投资监理单位索赔。

  5.7由总包单位将预算,变更决算和审计结论装订成册,并附目录和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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