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2-01 19:54:36]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188次
工程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提要: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令”。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
更多 精品源自 房地产 www.jianzhu518.com工程施工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制度
1、建筑业的生产活动危险性较大,不稳定,不安全因素较多,是安全和质量事故多发行业,当施工现场发生紧急情况时,监理师应立即下达局部(必要时为全部)停工令,对现场采取保护措施,并对受伤人员采取救援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2、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人员可下达“暂时停工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更多 精品源自 房地产 www.jianzhu518.com
标签: 工程施工 建筑管理,建筑管理
上一篇:工程施工技术复核制度(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