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施工总结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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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施工总结编写规定提要:由技术主任(专工)审核后的初稿,由编写人送交工程科专工审核,重大项目的总结必须报请总工审定
来 自物业管理 资料下载工程项目施工总结编写规定
1、范围
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应当编写施工技术总结的项目。
2、内容
工程概况和工程特点。
工程的开工竣工日期、有效工期。
工程的劳动力组织、耗用工日数。
工程所用材料的规格、数量。
工程所用的机具及专用工具的型号及数量。
工程所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新工艺、新技术。
施工中所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
施工过程中的经验及改进意见。
3、职责
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应在技术主任的组织安排下进行。
在机组投产后三个月内,由单位工程技术员(工程师)编写出单位工程的施工技术总结初稿。
由技术主任(专工)审核后的初稿,由编写人送交工程科专工审核,重大项目的总结必须报请总工审定。
施工总结不同于作业指导书,应着重增加技术含量,语言简明扼要,技术性强,技术总结的编写要求尚应与工地、公司的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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