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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985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提要: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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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总承包对分包队伍进场的要求

  1  分包单位必须具备合肥市办理的本工程施工单项注册或合肥市的施工注册执照,在进场前将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2  分包单位必须在合肥市有关部门办理安全施工认可证书,在进场前将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审查备案。

  3  分包单位必须为进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购买人身保险以防意外伤害发生后带来不必要的纠纷。

  4  分包常驻工地的管理人员,如项目经理、总工程师、施工员、质量检查员、安全员、材料员、维修电工等,必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总工程师必须具有工程师资格证书。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总承包上交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如果证件不全,总承包将拒绝其进场。

  5  进场的劳务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及在合肥市办理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务工证、特殊工种上岗证。其中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电气焊工、维修电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分包单位进场,必须将其劳务人员的花名册及上述证件复印件上报总承包、监理。劳务人员必须经常携带上述证件,以备随时检查,被查者如证件不全,将被清出施工现场。

  6  各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后三天内需向总承包提交下列资料:

  1) 企业各类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

  2) 业主签发的中标通知书及投标文件(包括承诺书)一套;

  3) 管理人员名单及分工;

  4) 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5) 施工工人名单及劳务注册手续,暂住证明等。

  上述各项资料由总承包相应专业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收集齐全后装订成册,送资料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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