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协调(二)
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协调(二)提要: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包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
文章来源 www.jianzhu518.com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协调(二)
一、总包职责
1.按总进度计划制定的控制节点,组织协调工作会议,检查本节点实施的情况,制定修正调整下一个节点的实施要求。
2.以周为单位,定时参加由监理公司主持,建设单位、监理、各总、分包参加的监理例会和施工协调会。
3.由项目经理负责每周生产协调会,协调各专业配合,协调材料、机械配备,提出工程简报,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单位反映。
4.由项目工程师每周主持一次质量分析会,制定质量保证措施,针对质量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总结一周以来的施工质量情况,介绍"长城杯"的施工经验,提高全员精品意识。
5.切实落实日常工作的"三检"制度,及时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在充分发挥施工体系中各个层面管理功能的基础上,重点做好各层面间的协调,做到"信息畅通,组织协调,落实到位"。
6.做好各专业、各分包的组织管理,在制定分包计划过程中应将专业间的协调作为考虑因素之一;分包进场后立即纳入总包管理范围,分包单位对所负责项目应按照总包要求,提供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以此为依据,由总包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应按照总包单位的指令进行施工。
二、与建设单位的配合
对建设单位全面履行总承包合同规定内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接受建设单位的工作指令,交付给建设单位一个满意工程,为建设单位服好务。
三、与设计部门的配合
加强与设计院的联系,进一步了解设计意图及工程要求,根据设计意图完善我们的施工方案,并协助设计院完善施工图设计。
四、与监理工程师的配合
1.在施工全过程中,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分包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在分包施工单位自检和项目部专检的基础上,接受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和检查,并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予以整改。
2.认真贯彻项目部已建立的质量控制、检查、管理制度,并据此对分包单位加强控制,确保质量达到优良,杜绝现场分包单位不服从监理工作的不正常现象发生,使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指令得到全面的执行。
3.所有进入现场的成品、半成品、设备、材料、器具均主动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产品合格证,按规定使用前需进行材料复试,提交复试报告。
4.按部位或分项工序检验的质量,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使监理工程师能顺利开展工作。对可能出现的工作意见不一致的情况,遵循"先执行监理的指导,后予以磋商统一"的原则。在现场质量管理工作中,维护好监理工程师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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