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隐蔽验收管理规定
[12-01 19:54:50]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898次
工程项目隐蔽验收管理规定提要: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
源 自管理资料工程项目隐蔽验收管理规定
1.项目主管师组织工程的地基、基础工程、技术复杂的重大施工项目的隐蔽工程验收;工长组织本专业隐蔽工程的验收。
2.隐蔽验收应在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并办理交接检验后进行;隐蔽验收前应由工长或主管师核查隐蔽工程所涉及的施工技术资料,确保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及时填写隐蔽记录(填写内容符合资料管理要求),隐蔽验收中发现有问题或局部不符合,必须逐项整改或处理,不留隐患,整改完成后进行重新验收或补充验收;验收通过后由参与各方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及时归档。
3.工程通过隐蔽验收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因故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应采取适当防护措施。隐蔽验收后,有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发生时,应待影响消除后,重新进行隐蔽前验收。
4.隐蔽工程验收时由主管工程师确定是否需要保留影像资料。
源 自管理资料
上一篇:建筑工程施工总平面布置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