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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部协调、协作措施

[12-01 19:55:48]   来源:http://www.jianzhu518.com  建筑管理   阅读:9101

工程项目部协调、协作措施提要:与监理单位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和相应的统计报表,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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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部协调、协作措施

  1、与业主单位的协调工作:明确合同条款,理解双方的权利义务。由项目经理负责日常与业主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将有关征地拆迁、管线迁改、工程进度、工程变更、工程签证、质量安全等进行汇报与沟通,以便及时解决设计变更的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需要。

  2、与监理单位协调工作:及时提供工程进度和相应的统计报表,对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有关进度、工程质量、安全施工中间验收的检查或返工要求及时认真细致地整改,并重新报请监理工程师批复。由总工程师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加强沟通、协调,及时解决有关问题。

  3、与监督单位的协调工作: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及时进行有关质量检验和安全监督,积极配合监督单位的抽检抽查工作。由总工程师总负责对监督单位的协调。

  4、与当地居民和单位的协调:由文明施工负责人负责与当地居民和单位的协调协作工作。及时将工程进度及有关的工程信息反馈给居民和有关单位,对当地居民和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解决,做到不扰民,相互沟通协调解决争议,尽量方便居民和单位的生活和生产,与当地居民和有关单位共创文明工地。

  5、与相邻标段的施工单位;由项目副经理负责与相邻的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协调工作。由于工期紧,工程量大,为保证整个工程的进度,积极与相邻的施工单位沟通和联系,将相互的影响降到最低,共同协商解决有关的交叉作业。

  6、与城市管理部门的协调:由办公室两部门负责在施工前与有关的城市管理部门沟通好,办好有关余泥垃圾倾泻、治安管理等手续,并由专门人员进行落实及管理。

  7、工地内部各施工作业队之间的协调工作由工程部部长负责协调,使得工程所需耗用的人力,物力发挥最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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