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考勤制度
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考勤制度提要:忘记刷卡者必须在事发两天之内由本人提交《未刷卡说明》一式两份(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审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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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依据之一,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使员工的出勤、休息、请假、加班及考勤统计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除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人员以外,公司实行每周40小时的工作制度,除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实行计件工资制人员的工作时间依据生产的需要另行制定。
第二条每天工作时间为8:30~17:00,其中11:45~13:00为轮流午餐及午休时间,用餐及午休时间为半小时。
第三条法定节假日为(1)元旦;(2)春节;(3)劳动节;(4)国庆节;其休息天数依政府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章出勤记录(刷卡)
第一条考勤记录周期为每月1日~31日。
第二条员工到职后,公司免费提供一张电子考勤卡,员工上班期间应随身佩带(佩带后影响正常作业的工人除外,此类员工可以随身放入衣服口袋)。
第三条员工正常上/下班、加班、值班均必须刷卡﹐刷卡时需注意考勤机上是否正常显示本人姓名、工号、刷卡时间等﹐以确认刷卡有效。
第四条如考勤机﹑卡突然出现故障﹐无法使用﹐均须由保安人员确认并人工记录出入时间。
第五条忘记刷卡者必须在事发两天之内由本人提交《未刷卡说明》一式两份(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审批后,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一份由本人留存。
第六条考勤卡遗失或人为损坏者,可向人力资源部申请补办。每办理一张电子考勤卡,收取工本费20元整。员工离职时应将考勤卡归还给公司,如有遗失或人为损坏同样需赔偿20元整。
第四章因公外出
第一条员工因公事外出,须事先填写《市内出差单》一式两份(附表二),经部门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一份由本人留存。
第二条上述主管不在时﹐由职务代理人负责审批。
第三条如有特殊原因,未能于事先办理公出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部门主管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意,并应于事后两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的市内出差手续。
第四条市外出差手续按国内出差管理规定办理,由出差人将经过批准的出差申请手续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
第五章因私请假
第一条员工因私事需要请假时﹐须事先填写《请假条》一式两份(附表三),经部门经理(含)以上的上级主管批准,一份交人力资源部作为考勤依据,一份由本人留存。
第二条当请事假天数超过三天以上时,须经过总经理批准方为有效。
第三条如有特殊原因(比如生病),未能于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通过电话方式向部门主管请假说明原因获得主管同意,并应于事后上班两天之内及时补办书面请假手续。
第六章考勤规定
第一条不得代替他人刷卡,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代人刷卡者和请人刷卡者每人200元。
第二条迟到:
2.1、迟到30分钟(含)以内,罚款人民币10元;凡迟到超过30分钟以上者,须填写请假条,请假时间按实际迟到时间计算(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
2.2、每月迟到累计三次以上的人员必须向部门主管提交书面检查,针对迟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条早退:员工在下班前无故离岗外出视为早退,早退按实际缺勤时间计算(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作为旷工处理。
第四条旷工:凡没有出勤刷卡记录(或只有单次刷卡记录),也没有经过批准有效的出差单、请假条、未刷卡说明等其他证明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旷工1日或累计1日,按其薪资的3倍从当月薪资中扣除;旷工连续3日或当月累积旷工5日、全年累积旷工7日者,予以除名并无任何经济补偿。
第五条事假:事假时间以1小时起为计算单位(不足整小时部分按1小时计),扣除100%的薪资;
第六条病假:
6.1、员工因病需治疗及休息,可请病假。请病假必须提供公立医院病假单和病历卡等证明,否则只能按事假处理,无任何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6.2、请病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政策规定的医疗期,病假期间工资按相关法规规定计发。
6.3、享有各类补贴的人员,病假时间超过半月者不再享有当月各类补贴。
第七条婚假:
7.1、员工结婚需请婚假时,必须提供结婚证并提前15天提出申请。
7.2、婚假一般为3天;属晚婚者(男年满25岁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7天婚假。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到外地结婚者,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不能分段使用。
7.3、婚假发全额工资。
第八条丧假: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等直系亲属死亡者,给予3天丧假。非直系亲属,给予1天丧假。外地酌情增加路程假。丧假发全额工资,但扣发当日各类津补贴。
第九条产假:顺产产假为105天,若为难产和多胎产假,则各加15天。产假期间的薪资及费用报销依生育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定者,产假期间不享受公司任何假期、薪资及福利待遇。
第十条工伤假:员工因执行公务致伤不能工作时,经公立医院和部门主管证明属实者,按工伤假处理。工伤假期间的薪资待遇依工伤保险法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法定假:依政府相关规定及休息通知,视公司具体情况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加班:
12.1、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每位员工应充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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