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工作职责
学院(校)后勤与基建处工作职责提要:负责全校国有资产(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管理,以及全校水电、节能、环保、行政设备等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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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起草全校后勤发展工作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二、根据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后勤服务社会化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代表和维护学校利益,协调处理学校和后勤服务总公司关系(简称甲乙方);规定后勤服务工作标准和要求,代表甲方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进行监控,督促其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三、负责编制后勤各项经费的预算、计划使用和管理;负责审核乙方服务的收费范围、标准、价格。
四、代表甲方以契约合同的形式,并组织伙管会、爱卫会等群众机构对乙方服务进行检查、考核和监督,每学期(或学年)做出综合考核评估。
五、负责全校国有资产(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和现代化办公设备)的管理,以及全校水电、节能、环保、行政设备等管理;对乙方租赁资产的使用进行监控,防止国有资产损坏和流失。
六、负责起草校园总体规划、基建规划;负责制订学校的绿化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学校各类工程建设、大修和零星维修计划。
七、负责工程建设的立项、招投标、施工过程管理、施工质量管理、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八、负责按政策规定,办理教职工优惠购房及购房补贴的登记审核手续。
九、负责教职工集体宿舍的具体安排,学生宿舍的整体安排,核定学校公有住房租金和水电费。
十、负责全校通信管理、车辆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后勤安全监控的日常管理。
十二、负责后勤、基建等方面的档案归类、整理和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完成院领导批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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